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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批晋江东石镇及金瓯村计生办不依法、不作为

直批晋江东石镇及金瓯村计生办不依法、不作为

合法生育,但我的小孩将可能被迫成为“黑人黑户”—— 直批福建晋江市 东石镇及金瓯村计生办不依法、不作为

    作为本次事件当事人的我,一方面我正在为我即将诞生的小生命而感到喜悦的同时,另一方面却遭受到因福建晋江市东石镇计生办及金瓯村基层管理不依法、不作为的对待而感到担忧和气愤!
    我与妻子是属于异地婚姻,我是广东广州市人,而妻子是福建晋江市东石镇金瓯村人。2004年结婚到现在已将五年了。妻子的怀孕令接近四十岁的我和家人感受到无比的喜悦和祈盼……
    在妻子怀孕三个月后,我们按照相关法规在妻子户口所属的东石镇及金瓯村的计生办准备为即将诞生的小生命办理属于他的第一个证明文件——《准生证》。
    但事情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当我们带备了所有的证件来到东石镇计生办时,办事人员告诉我们,要先到妻子户口所在的金瓯村村委会计生办开具相关的计生证明。到了金瓯村委会,我们才发现原来偌大的村委会大楼空空如也,里只有一个看门的工作人员,要想见到办事人员还得要电话预约。经过预约,过了几天我们终于见到了计生办的其中一位办事人员——红姐。但红姐却告诉我们,我虽然是合法生育,但如果镇里面管计生的下村干部不同意,我们是无法领到《准生证》的。
    于是我们又经过几番周折得到了下村干部许xx的电话,想要约见办理。但就在通电话叙述情况时,下村干部同志已经明确地告知:因为我是外地人,就算我妻子是本地人,是属于他们户口管理范围的,也不能给我们办理准生证!这是怕我们领到《准生证》后,就要带来承担计生管理的麻烦,所以为免以后麻烦,所以不会给我们办理《准生证》的。
    天啊,这是什么理由啊???此刻我好像感觉到我已被她贴上了一个“逃犯”的标签一样!
    于是我们又来到了金瓯村的上级部门——东石镇政府,向镇计生办的吴xx主任反应了情况。更难想象的是,主任同志说:如果村不同意办,镇是不会同意的!你们还是先去找村委吧!
    没办法,我们只能向金瓯村书记王xx书记反应情况。在电话中,王书记对我说:你们先去找镇计生吧,他们同意,我们就同意!
    他的这一句话,我们又回到了起点了!
    就如此推来推去,此时我妻子已经怀孕接近六个月了!
    6月12日,我们又再次来到镇政府找到吴主任,向他叙述我们是合法合理办理《准生证》的,作为上级部门应该为我们协调情况!计生办将事情如此推搪是不合法的!
    更不可想象的事情发生了:当我们向吴主任反应,如果我们《准生证》不是法律规定的办理范围时,能否出示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当时吴主任听后竟对我们说:你不要跟我说法律,这里是农村!(是否农村就可以不依法办事吗?)
    我和妻子听到这句话竟然是出自于一个为民办事、代表政府和法制的基层干部之口,我们当时的感觉已是难以言喻!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就在这里崩溃了吗?人民的靠山——政府和法律,就此塌陷了吗?
    我压抑着愤愤的心情,用手机向我户口所在地(广州)的计生办求助。接通我长途电话的广州x街计生办劳主任。当我将情况向劳主任反应后,劳主任希望能通过电话与东石镇吴主任沟通。
    两位主任是通上了电话,但不到3分钟,我们看到吴主任把劳主任的电话给盖了!吴主任生气地将手机还给我,只留下一句“你们去找村委吧!”就走了!
    当我回拨给广州计生办劳主任时,她气愤的说:没见过如此不懂法、不依法的官僚干部!
    这么大的“场面”我们却是生平第一次遭遇!原来国家的法律法规确实会在这时候崩溃的!!!
    无奈地,我们通过亲戚朋友利用各种渠道寻求事情的解决。但仍然是这个在法律面前显得苍白和根本站不住脚的理由难住了我们合法办理《准生证》的道路——计生人员担心我们领到《准生证》后,就会带来承担计生管理的麻烦,所以为免以后麻烦,所以不会给我们办理《准生证》。
    这种政府行政工作不作为、不依法的官僚行为在这件事情显示得如此十分明显。原来以为政府和法律是人民的靠山,但此刻却感受到是压在人民身上的大山!
    为了避免麻烦而不承担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这是什么样的政府工作干部啊?
    现时国家正大力提倡“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行政工作以人为本”、“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但是我们的遭遇却是与国家的倡导大相径庭!
    现时我们的遭遇不就是东石镇政府和金瓯村委会行政管理不依法、不作为的官僚行为的一面镜子吗?它正清楚地反映出相关部门的实际表现!
    面对这种情况,我不知道东石镇政府和金瓯村委会今年的计划生育报告将如何编写?是真实地反应情况还是会掩盖事实、美化成绩?
    于理、于法都不合的行政工作行为,将会继续延续吗?是否还会让这如“喝毒药解渴”的工作方式继续存在,形成一个不可逆转的恶性循环呢?
    作为当事人的我,至今仍然相信法律公义仍存,相信以上的不当行为只存在于极小数基层干部的身上。如何建立好和谐社会、法治社会,这是需要依靠人民作为支柱,只有得到人民支持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
    时至今日,我妻子怀孕已经7个多月了,小生命将很快降临了,他是否可以看到那一份社会的公义呢?
    我已经离上级政府部门越来越近了,暂时还值得庆幸的是还有晋江市委的“政府工作效能投诉办公室”黄主任对我的一番承诺:“放心吧,你们是受法律保护的,我们将会为你们尽力处理好这件事情的,5天后我会给你答复的,我马上就给你们记录和备案…..”当我听到这番话时,心中又燃起了一点希望之火!但又担心会再次熄灭!
    多么期盼2008年7月9日这天快点到来,黄主任能给这件事情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啊!
    此时我除了等待7月9日到来以外,剩下的只有做好准备,为那点希望之火也可能会熄灭之后,做好各种捍卫自己应有的人权和得到法律上公平对待的准备!我将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希望当我的小宝宝诞生的时候,能看到的是一点和谐社会的曙光!
   
    同时我真的很希望各位网友能帮忙将这个主题置顶,为那一份仍未熄灭的希望之火能持久燃烧,给予我们信心的支持。也希望各位网友能给我更多的建议!                                                                                      
                                                                              2008年7月6日
                                                                              署名:一介草民
                                                                              QQ:61096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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